江南区老楼危楼安全处置应急预案(草案)

作者:       来源:江南区住建局       日期:2017-03-10 05:38

 

 

为进一步做好我城区老楼危楼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高建筑领域应急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城区老楼危楼坍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城区各类房屋及学校、医院、养老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倒塌、承重结构严重损坏、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置的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依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老、危房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加强指导,积极预防。加强老楼危楼排查力度,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老楼危楼应急指挥部领导下的房屋所在地各级职能部门负责制。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房屋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房屋产权人负责对自有房屋进行监护、治理,发生险情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三、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江南区老楼危楼安全处置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黄海韬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余  洪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秋果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区长

          刘  理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马建业  区委常委、武装部部长

          寻湘涛  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华荣春  政府副区长

          韦新培  政府副区长

          徐  燕  政府副区长

          吴东和  政府副调研员  

成    员:陆伟亮  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志恩  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郭超前  宣传部副部长

          覃冬平  住建局局长

          贺为民  城管局局长

          尹北平  安监局局长

          李慧兰  民政局局长

          李  青  教育局局长

          陈  瑜  财政局局长

          吴一书  经信局局长

          雷卫民  卫计局局长

          蒋生利  福建园街道办主任

          徐立鹏  江南街道办主任

          黎春著  沙井街道办主任

          罗德安  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宁  健  江南公安分局副局长

          钮本益  交警五大队大队长

          邱  林  江南消防大队大队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电话、传真:4832935)、排查整治组、应急疏散组、物资调度组、资金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助组、灾民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治安维护组、交通疏导组、卫生整治组、自救指导组等十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要根据事故情况安排人员及时到位。

   (一)办公室

    主  任:余  洪

    副主任:陆伟亮、覃冬平、尹北平

    成  员:政府办、住建局、安监局有关人员。

    职  责:向上级汇报坍塌事故情况,传达上级及城区政府的指示,协调各组开展工作,整理上报有关材料,做好值班安排。

   (二)排查整治组

组长:华荣春

副 组 长:覃冬平、蒋生利、徐立鹏、黎春著

成员:住建局、街道办有关人员

责任部门:住建局、街道办

职责:重点排查辖区内具有整体危险的房屋,检查老楼危楼是否已经拆除或者已组织人员撤离,人员撤离后是否对房屋进行妥善防护、拆除等;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安全状况。

  (三)应急疏散组

组 长:徐  燕

副 组 长:贺为民、覃冬平、尹北平、蒋生利、徐立鹏、黎春著

成员:城管局、住建局、安监局、街道办有关人员

责任部门:城管局、住建局、安监局、街道办

职 责:核实事故基本情况,及时通知该楼住户处于应急状态,迅速组织住户进行疏散,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随时关注事故的变化。

  (四)物资调度组

组 长:吴东和

副 组 长:贺为民、李慧兰、罗德安

成员:机关事务局、民政局、城管局有关人员

责任部门:机关事务局、民政局、城管局

职责:运输救援物资,根据险情合理调配物资。

   (五)资金保障组

组长:余  洪

副 组 长:陈  瑜

    成 员:财政局有关人员

    责任部门:财政局

职责:及时调拨人员疏散、安置、抢险救援资金。

   (六)抢险救援组

组长:刘  理

副 组 长:黄志恩、吴一书、贺为民、蒋生利、徐立鹏、黎春著、邱  林、郑良福

责任部门:政法委、经信局、城管局、各街道办、江南消防大队、城管特勤大队    

    职责:抢救被掩埋群众,动员、转移事故群众,抢运受灾财产,灾情严重时组织安保,协调部队官兵参加抢险。

   (七)医疗救助组

   组长:李秋果

副 组 长:雷卫民

   成员:卫计局、疾控中心、所属卫生院人员

   责任部门:卫计局

   职责:负责救治坍塌事故中受伤的人员,灾后进行卫生防疫消毒,防止疫情产生和传播,急救物品的储备。

   (八)灾民安置组

组长:韦新培

副 组 长:李慧兰、蒋生利、徐立鹏、黎春著

   成员:民政局、街道办有关人员

责任部门:民政局、各街道办

职责:确定坍塌事故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地点,组织调运和发放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的临时基本生活。

   (九)后勤保障组

组长:余  洪

副 组 长:罗德安

成员: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员

责任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

职责:为参加抢险人员提供餐饮及饮用水等后勤保障服务,调配抢险车辆。

   (十)宣传报道组

组长:李秋果

副 组 长:郭超前

成 员:宣传部人员

责任部门:宣传部

职责: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坍塌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十一)治安维护组

组长:寻湘涛

副 组 长:宁  健

组员:公安分局有关人员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职责:维护事故地区及安置坍塌住户区域的治安,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

(十二)交通疏导组

组长:寻湘涛

副 组 长:钮本益

成员:交警五大队有关人员

责任部门:交警五大队

职责:针对坍塌事故地点及其周边的道路进行交通疏导、指挥车辆绕道通行。

(十三)卫生整治组

组长:徐  燕

副 组 长:覃冬平、贺为民

成员:住建局、市政环卫管理站人员

   责任部门:住建局、市政环卫管理站

职责:负责坍塌事故住户安置点的清扫保洁工作,坍塌事故地点的建筑垃圾的清扫、清运工作。

(十四)自救指导组

组长:徐  燕

副 组 长:蒋生利、徐立鹏、黎春著

成员:街道办有关人员

责任部门:街道办

职责:指导管辖区域内事故单位、居民自救工作,将自救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指挥部办公室。

四、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政法委

组织公安、城管和部队官兵组成抢险队伍,指挥抢险队伍开展救援和受灾人员物资转移等工作。

(二)住建局

按指挥部的要求对排查整治组和街道办老旧危房的排查结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三)城管局

组织城管特勤大队做好疏散秩序维护,抢救受灾群众及受灾物资,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维护等工作。组织市政环卫管理站进行坍塌事故地点的保洁工作。

(四)安监局

核实事故基本情况,及时通知住户进行疏散,随时关注事故的变化,避免灾害扩大,程度加深。

(五)民政局

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做好坍塌事故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

(六)卫计局

负责辖区内坍塌事故灾害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作。

(七)教育局

负责辖区坍塌事故地段学校师生及物资的转移,并做好辖区学校危房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八)经信局

组织协调所属工商业企业单位的抢险工作及相关事故灾害群众和物资疏散。特别是对所属单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妥善安置和保管,防止有毒物质的泄漏。

(九)财政局

负责坍塌事故灾害抢险工作资金的筹措和落实,确保事故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各街道办

按指挥部的要求,对属地内危旧房安全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不能判定危险性等级的要及时上报给城区政府,由城区政府委托市住房局房屋安全鉴定所进行鉴定,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对排查整治结果进行反馈、监督和协调。

(十一)公安分局

负责坍塌事故灾害期间治安防范工作,协助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十二)交警五大队

负责辖区坍塌事故灾害地点及其周边的交通疏导工作,并协助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十三)消防大队

抢救被掩埋群众,动员、转移事故群众,抢运受灾财产,保护疏散物资,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事故灾害损失。

四、应急措施

(一)老楼危楼安全预防

排查整治组和各街道办对辖区内危旧房安全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不能判定危险性等级的要及时委托南宁房屋安全鉴定所进行鉴定,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老楼危楼安全事故紧急措施

1.及时报告。事故发生或即将发生时,房屋居住和使用人应当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房屋所有人或其他人应立即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应急疏散组和街道办事处接报后应立即赴现场了解情况,迅速组织住户进行疏散,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随时关注事故的变化。

2.人员疏散。住户人员疏散时要以有序迅速为原则(不带财物、不拖延时间);各街道相关负责人员应在最后离开危险区域,组员进行人员清查和纪律监督,女人、老人、小孩优先疏散。

3.协助疏散。确保楼梯口的畅通,门卫应及时打开大门;疏散住户后应及时清点人数,报告应急指挥部,排查遗漏人员。

4.伤病救助。发生事故后,伤病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不提倡在警报解除前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抢救,而应在专业抢救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妥善处理后期事项。

5.接报后,街道办应按照本辖区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协助街道办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五、工作制度

(一)领导负责制。各部门行政“一把手”必须认真负起辖区坍塌事故的抢险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指示,认真组织坍塌事故应急抢险各项工作。

(二)值班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发生坍塌险情时办公室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三)请示汇报制度。当发生坍塌事故时,各部门或值班人员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城区指挥长汇报,城区指挥部立即向市总指挥部汇报。同时,各部门要及时反馈事故的进展情况。

(四)快速反应制度。各部门接到办公室指示后,按预案的责任分工,在最短的时间内集结完本部门人员及时赶到指定区域参加抢险。

六、工作要求

(一)要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把疏散楼内住户放在首位。

(二)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安置、救济、补偿和房屋拆迁、维修等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要加强工作督查。纪委监察部门要对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处置不力、不听指挥、工作推诿、延误抢险救援的有关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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