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副区陈贵虎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

作者:       来源:江南区法制办公室       日期:2016-10-26

 

2016年10月25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翁某要求确认江南区人民政府与第三人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补偿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江南区副区长陈贵虎以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身份出庭应诉,江南区法制办公室主任蒋骎、副主任曾芳作为诉讼代理共同参与了庭审。

据悉,该案主要涉及到被征收对象的代为继承权问题,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以及三个第三人分别就各自所主张的请求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的最后陈诉阶段,陈副区长结合案情提出了对该案的看法,认为原告与第三人作为一家人,要互相谅解、充分沟通,努力达成和解。

《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我城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主要做法是:一是将该项工作纳入城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通过考核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二是针对个案,及时向城区政府汇报案情和开庭时间,并建议安排负责人出庭应诉;三是每月统计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时向城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本次副区长出庭应诉,进一步加强各单位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了江南区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