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2018年江南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6〕161号)

作者:       来源:江南区招商促进局       日期:2017-03-24 04:33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2018年江南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1019

 

20162018年江南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广西县域电商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破解“三农”问题、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41号)精神,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思想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

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营”原则,支持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重点促进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交易和电子商务进农村体系建设等,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工作目标

2018年实现自然村网络和无线通信信号全覆盖,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全面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开展;充分发挥邮政、供销社等农资配送和农村流通网络功能;积极配合引进猪八戒网、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邮政、乐村淘及广西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向农村延伸,大力推广网上购销、信息发布、快递配送、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服务。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网络。推进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通信运营商加大对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行政村实现光纤通信网络全覆盖,2017-2018年协调推进自然村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网络和无线通信信号全覆盖。依托“万村千乡农家店、村委办公所在地、供销网点、邮政网点等村级人流聚集场所,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利用现有资源和要素,发挥供销、邮政、零售、家电销售商家等主体力量,组建农村综合性一站式服务终端网络,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上购销、充值缴费、快递配送等服务。

(二)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积极引进猪八戒网、阿里巴巴及广西百姓乐淘科技有限公司等广西本土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搭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平台,重点推动行政村和贫困村开展电子商务工作,鼓励辖区企业建立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渠道,提高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扩大农村网上购销规模,不断增强农村网点和配送中心的服务功能,整合农业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殖场、农产品经销商、农业经纪人等农业资源,建立农产品销售专业服务平台,制定农产品包装、销售品牌设计、报价、供应等标准,灵活实现“农超对接”,为农产品推广销售打造支撑服务平台,实现前端在线销售及分销、后端进销存管理及配送,使生产、销售、管理平台统筹,推动规模产品销售。

(三)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宇岸弘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宁生鲜食品商业协会、广西一周厨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农产品专业流通企业开展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业务,通过企业带动,实行农产品网上订单销售。

(四)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参与主体。加强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宣传推广电子商务发展的成功经验,营造电子商务良好氛围,鼓励并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者、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员等利用本地农产品开展网络销售,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不断壮大电子商务队伍,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扩大我城区农产品电商交易规模。

三、激励政策

(一)利用电子商务为农村发展特色规模种植、养殖、旅游、加工、流通等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企业,可以优先享受扶贫贴息贷款和金融扶贫优惠政策。

(二)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企业给予补贴,建立一个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一次性补贴5万元,建立一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一次性补贴5000元。

(三)对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搭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平台的企业,经信、发改、财政、农林水、科技、工商、食药监等项目管理部门在政策范围内优先给予支持,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在各类评优活动中优先给予推荐,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宣传和表彰。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3月—20169月底)。一是调查摸底,挖掘资源。对辖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电子商务发展基础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挖掘城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资源;二是制定方案。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参观学习,考察招商。由城区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到电商发展先进县(区)和优秀电商企业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并力争对接引进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企业。

  (二)实施阶段(20169月-20186月底)。江西镇、延安镇、苏圩镇各选取1-2个村作试点,积极稳妥地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逐步建设电商村级服务站点,提升覆盖率;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电子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的能力;三是加强检查交流指导。加强检查调研,督促进度,发现问题,改进措施;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平衡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6月-201812月底)。全面检查和验收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财政、经信等部门组织开展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是否继续支持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督促,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经信、发改、财政、科技、农林水、工商、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规划实施和政策落实,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切实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研究制定扶持和鼓励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全面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升发展。

(二)主动协调服务。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做好企业服务保障,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积极帮助争取落实优惠政策措施,营造村企结对帮扶的良好环境,激发村企结对的活力,充分调动企业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培育推广典型。各相关部门要开展一系列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实施效果、发展经验和先进事迹,营造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舆论环境。各镇每月15日前报送上个月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每年1220日前报送本年度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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