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申请注销)审批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事项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申请注销)审批

    设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申请条件

    在江南辖区内,开办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六类食品生产企业,拟停止生产,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

    办理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品种明细表)原件;

    (三)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药局28、29号窗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

    0771-4885851、4885852

    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服务窗口受理→具体承办人→领导审批→制作决定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注销申请表.doc    注销申请表范本.doc    注销操作规范.doc    一次性告知书(企业申请注销).doc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注销)工作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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