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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南宁市江南区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作者:       来源:江南区农林局       日期:2018-03-27 08:46

 

各镇、各部门:

    根据《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扶领办发〔2018〕10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做好我城区扶贫示范园的建设工作,更好的引导贫困村通过建设示范园促进产业扶贫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我组草拟了《南宁市江南区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转给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经本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城区扶贫产业组1101室,邮箱:jnqfpcykf@126.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人:覃瑞程 电话:4979551

 

    附件:南宁市江南区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江南区扶贫产业开发专责小组(代)          2018年3月27日

 

南宁市江南区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

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扶领办发〔2018〕10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做好我城区扶贫示范园的建设工作,更好的引导贫困村通过建设示范园促进产业扶贫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现结合我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贫困村现有资源,充分挖掘行政村发展特色产业潜能,坚持连片开发与重点推进相结合,以持续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坚持质量兴农、科技强农,坚持绿色发展、品牌引领,坚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至2019年底,所有贫困村全面建成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通过发展产业、示范带动,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让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带动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长久致富。

二、目标任务

通过大力扶持特色经济作物(蔬菜、水果、特色粮食等)和中草药种植等产业,创建支持贫困村确定的“3+1”特色产业及农产品加工等其他产业。至2019年底,所有贫困村全面建成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

其中:1、重点支持香樟、桑蚕、晚熟柑橘(以沃柑、茂谷柑等为代表)三大产业。规模要求香樟500亩以上,晚熟柑橘300亩以上,桑蚕300亩以上。2、贫困村确定的“3+1”特色产业,种植业:规模连片50亩以上。畜牧业:生猪出栏10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2万羽以上,肉牛奶牛存栏100只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渔业:淡水养殖片区100亩以上。3、综合种养和休闲旅游业:用地规模50亩以上。

要求:一是三大产业示范园覆盖全村贫困户40%(含)以上,贫困村确定的“3+1”特色产业示范园覆盖全村贫困户20%(含)以上。二是示范园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当年收入3万元及以上,2020年到达5万。以上两项均需同时符合。

三、建设时限和进度安排

(一)时间节点

1、前期筹备:2018年1月至3月

2、组织实施:2018年4月至10月

3、考核验收:2018年11月至12月

(二)进度安排

每月23日之前各乡镇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表至城区产业组,由城区扶贫产业专责小组汇总报送至上级单位(附件2)。至2018年底,先计划建设扶贫示范园如下:江西镇同华村、延安镇华南村、延安镇平南村、苏圩镇保联村、苏圩镇保卫村共5个。至2019年底,江南区共9个贫困村实现全面建成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如因客观原因致使项目建设有重大变化需要延长实施期限或贫困村未全部覆盖示范园等特殊情况,按程序报城区扶贫办审核批准,经城区扶贫办上报市扶贫办、市扶贫产业组备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示范园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及时掌握了解示范园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确保示范园建设顺利完成,发挥脱贫增收示范带动作用。

(二)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每月23日之前分别报送1次建设进度至城区产业专责小组邮箱。由城区扶贫产业专责小组汇总报送上级单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城区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示范园宣传力度,营造关心与支持示范园建设的良好氛围,全面准确反映扶贫特色产业发展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动态和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力、感召力吸引调动更多社会资源、社会资本、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产业扶贫。

(四)加大产业基础建设。支持完善示范园区生产所需的路网,农业用电系统、灌排系统、用水管网、水肥一体化、采后商品化处理,加工、预冷贮藏、集约化育苗、种植大棚、大蚕房及省力化设施、养殖栏舍、标准化池塘等设施建设。

(五)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贫困村加快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推动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开辟新渠道,通过景区及旅游活动助推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大力发展产地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业产品附加值,尽可能把原料“红利”留在产地,为促进示范园一二三产融合创造条件。

(六)加强扶贫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劳动力的产业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围绕示范园建设需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特色培训,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农民培训工作,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中至少有1名劳动力能接受专门培训,掌握1门以上的实用技术。

(七)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贫困村示范园的载体和保障的作用,推动村民合作社、贫困村与企业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合作经营、自主经营、委托经营等模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强贫困村持续稳定脱贫能力。

五、资金使用

(一)根据贫困村扶贫示范园建设计划及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环节及额度。积极申请扶贫示范园建设资金,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范围,统筹使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具体扶持政策如下:第一、市级扶贫产业示范园扶持政策。《南宁市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扶领办发〔2018〕10)(附件3)。第二、城区级特色产业扶持政策。《江南区产业化扶贫“以奖代补”实施方案》(江府办〔2017〕99号)。

(三)对于成功创建特色产业示范园的贫困村,先经城区扶贫办、农林水利局、发改局、科技局和财政局等部门联合认定,后经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区扶贫办向市级扶贫部门申请市级扶贫产业示范园补助。

六、组织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韦新培  江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岑常军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局长

罗文斌  中共江南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成  员:郭超前  中共江南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联主席

吴立锋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分局局长

覃冬平  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卢英华  江南区旅游局局长

吴一书  江南区经信局局长

肖星宏  江南区科技局局长

陈  瑜  江南区财政局局长

黄若谷  中共江南区江西镇委员会书记

李缀文  中共江南区江西镇委员会副书记、政府镇长

马升超  中共江南区苏圩镇委员会书记

罗恩华  中共江南区苏圩镇委员会副书记、政府镇长

黄昌吉  中共江南区延安镇委员会书记

莫祖纲   中共江南区延安镇委员会副书记、政府镇长

许  江  江南区扶贫产业开发专责小组驻组负责人

陆  治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陆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许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城区行政中心A座1101室,电话:0771—4979551。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贫困村特色产业示范园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乡镇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协调统筹、组织示范园建设,各镇扶贫办加强督促建设,加强督促检查,跟踪建设进度,开展考核验收等工作。

2、城区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提供协助支持。扶贫办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组织部负责指导村民合作社参与示范园区建设,推动村民合作社、贫困户与企业建立密切的利益链接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等;农林水利局负责各类特色优质产业的规划和技术支持指导等;旅游局负责培育和指导乡村旅游业,推动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等;经信局负责指导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农产品销售等;科技局负责科技扶贫,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国土分局负责示范园建设用地保障等;宣传部负责对示范园进行宣传推广、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等;住建局负责土地规范建设、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违法建筑等;产业专责小组负责配合示范园产业发展、组织验收等。

七、考核验收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的主体,作为必须完成的任务,城区扶贫领导小组将计划任务下达乡镇,各乡镇于每年3月30日前将本乡镇方案及建设计划等材料报送城区政府审定后申请资金,组织村民合作社或引进企业等经营主体多种形式实施,每年11月底前完成当年建设目标考核初验(内容包括本乡镇计划完成情况,各示范园建设地点、品种、规模、带动贫困户脱贫情况、本村集体经济情况和脱贫情况;初验结果要及时报送城区扶贫办、城区扶贫产业开发专责小组申请验收。城区扶贫办、城区扶贫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将在每年12月份对各镇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扶贫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备案。

 

附件: 1、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申报汇总表

2、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进度表

3、南宁市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10号)

 

说明:

1、贫困村确定的“3+1”特色产业:必须是从自治区出台的《全区有扶贫任务县(市、区)特色产业目录和认定标准》明确的主导特色产业,每个贫困村确定“3+1”特色产业,“3”是指在“糖料蔗”、“西甜瓜”、“优质稻”、“豆类蔬菜”、“鸡”等城区确定的5个特色产业当中选定3个以内的特色产业,“1”是指贫困村根据自身情况选定1个特色产业,“3+1”特色产业总体要覆盖本村60%以上贫困户。

2、覆盖贫困户里的“贫困户”,是指2015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参与方式包括土地流转、园区务工、入股分红、合作经营等。

3、贫困村申请创建产业扶贫示范园的产业需从贫困村确定的3+1特色产业中选定,另外还可以按照条件选香樟、晚熟柑橘、桑蚕三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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