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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区直分中心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还房贷

作者:       来源:南宁晚报       日期:2018-04-23 05:25

  昨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分中心)获悉,该中心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据悉, 这是为了减轻缴存职工还款压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积极推进“互联网+公积金”计划的一项便民措施。

  据透露,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实施以来,截至目前有700多人次率先体验了该项业务。申请公积金还贷对冲业务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对冲还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区直分中心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说明。

  符合三大条件可申请对冲还贷业务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据介绍,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以下简称“对冲还贷”)指在区直分中心的缴存职工可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冲抵在区直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包括“月对冲还贷”和“对冲提前还贷”。

  据介绍,区直分中心的对冲还贷业务自2017年12月起上线试运行,目前可以实现对冲还贷的是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那么,什么样的职工家庭符合申请对冲还贷业务呢?据了解,对冲还贷业务申请对象为借款人及其配偶,配偶不得单独申请;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为非受限状态,受限状态指关注、限制、违规和冻结状态;申请时无逾期欠款。

  办理对冲还贷流程只需三步走 

  区直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前缴存职工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时,必须于每月的还款日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存入足额应还贷款数额,以确保正常还款,现在缴存职工还款更便捷了,如开通了“月对冲还贷”业务,就可以直接使用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偿还其公积金贷款。这样一来,只要账户里有充足的余额,职工无需每月再到银行办理还款,且不慎逾期还款的现象也将减少。

  缴存职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只需三步走:申请人提交材料→中心受理和审批→办结。

  公积金账户受限时不办理对冲还贷 

  “只要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为关注、限制、违规或冻结的状态,都不能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工作人员介绍称。职工还款日当日不能申请开通或停止对冲还贷;对冲还贷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00元;对冲部分提前还贷的金额必须为1万元的整数倍;提前还贷次数之和不能超过6次。

  对冲扣款顺序依次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银行扣款账户,账户余额不足时,自动进入下一扣款顺序。

  特别提醒,如房屋产权、身份证号、婚姻状况、联系电话、住房公积金账户及银行扣款账户等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到区直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停止对冲还贷后,贷款仍未结清的,借款人须继续偿还贷款本息。

  名词解释 

  月对冲还贷:指借款人和配偶可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每月定期冲抵月还款金额。

  对冲提前还贷:指借款人和配偶可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用于冲抵部分或全部贷款金额。

  温馨提醒 

  办理对冲还贷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1.《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2.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婚姻证明(含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复印件1份或婚姻状况声明原件1份。

  什么情况下对冲还贷自动停止? 

  中心审批同意停止对冲还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受限状态,以上情形将自动停止对冲还贷业务。

  什么情况可申请变更对冲还贷人? 

  对冲还贷期间,发生婚姻状况、房屋产权或还贷人变更和还贷人出现失踪、死亡等情形,可申请变更对冲还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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