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36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作者:       来源:江南区政府办       日期:2017-09-29

关于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36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南宁市教育局:
    关于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的建议》,我城区会办意见如下:
    一、实施农村薄改项目
    农村人口比较分散,交通不便,经济欠发达,留守儿童较多,同时,部分村完小地处偏远,学校的生活配套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置相对薄弱,部分寄宿制小学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学生生活条件简陋。同时,由于农村寄宿制小学在经费、师资、规模以及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农村寄宿制学校整体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近年来,为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国家计划实施新一轮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通过中央、自治区下达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及校舍维修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薄弱学校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建设农村寄宿制小学的标准化学生宿舍、餐厅、厕所等生活附属设施,配备运动锻炼、医务室及文体活动室等课余生活设施,提供人性化服务,达到标准的学校就餐条件和住宿条件。
    二、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加强城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改善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待遇,相比城市学校,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补贴,尤其是偏远教学点教师生活补贴。
    三、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实施“留守儿童”的登记建档,结对帮扶制度,组织社会公益团体、组织联合当地村委等加强联系,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全面服务。农村寄宿制学校逐步配备生活教师,规范寄宿生的日常管理,及时处理、解决寄宿生的在校生活困难。针对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的短板,为解决寄宿学生生活热水及饮用水供应难的问题,部分学校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引进太阳能热水及净化水供应企业,安装宿舍楼的有偿热水供应系统,得到家长的肯定。下一步将,逐步探索社会资本的联动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生的在校生活条件。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