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宁市江南区引进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作者:       来源:江南区人社局       日期:2017-11-03 04:26

为有效解决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2017年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8名,现就引进工作制定简章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计划引进中高级人才8名,其中:内科临床医师1名、临床医师2名、产科临床医师1名、妇产科临床医师1名、中医临床医师1名、儿科临床医师1名、西医临床医师1名。

详见《2017年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5日后出生);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及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系统内定岗定编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0520室,电话:488789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复印2份,交2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017年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1份)。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对象由城区人社局、城区卫计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进行面试。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和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1.由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由考生现场对相关医学知识题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果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

3.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不受比例限制。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由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城区人社局会同城区卫计局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报政府审批。

(六)公示和录用

城区卫计局将拟引进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南宁人才网(http://www.nnrc.com.cn/)、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ww.ucnns.com/)和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www.www.ucnns.com/weishengju/)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管理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好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及要求

(一)引进的中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批复予以聘用后将获得5万元安家费;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10万元安家费。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所需经费由城区财政预算内资金支出。

(二)引进人员服务期至少五年,在此期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它的行业的招考聘用,否则,作违约处理。如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单位规定保密的约定,除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追究外,还应支付引进人才时支付安家费的五倍违约金。

(三)引进的中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首次聘任起五年内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标准执行,给予同岗位最高级别,岗位津贴不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限制。五年后按所在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续聘。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竟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有违反工作纪律的引进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2017年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771-4887897(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

0771-4833276(中共江南区纪委、江南区监察局) 

0771-4950744(中共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附件1:2017年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20170831.xlsx

      附件2:2017年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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