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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城区中小学(幼儿园)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8-29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17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为做好新学期有关工作,保持全区“十三五”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良好态势,推动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7年秋季学期工作的通知》(南教办2017129)精神,现就我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做好开学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有序开展。要因地制宜,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学校特别是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及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开学条件保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提升,坚决杜绝因办学条件不足或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要完善师生按时返校组织工作体系,密切与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联系,确保教职员工及时到岗、学生按时返校,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的学期。

二、开展开学教育活动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新学年开学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教育,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团队活动等为载体,通过整合课程教学、学校管理、社会实践、文化融入、家校协同等多样化育人途径,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突出抓好德育工作,引导中小学生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思想意识和外在行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情感和爱国情怀。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团结教育,提升学生民族自信心和文化认同感。加强行为规范与法制教育,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6年修订)》,促进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升法治素养。加强劳动教育,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和实践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和积极劳动态度。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从今年9月起,在全区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责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掌握2015年以来辍学学生具体情况,建立劝学工作台账,上门督促学生家长依法送子女入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认真做好困境儿童的关爱教育,鼓励党员干部对困境儿童的进行分工包干,让每个困境儿童得到应有的帮助。对符合免学费(保教费)政策的学生(幼儿)要确保免费入学,不得先收后退。要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培养良好学习习惯,避免因厌学而辍学。要加快全面改薄项目建设,合理利用财政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优先建设好教室、宿舍、食堂等教学、生活设施,为学生学习、生活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大力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通过支教走教、信息化教学等方式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禁违规统一强制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校服、卧具、保险等。严格规范学校教学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随意挤占其他课程课时。从秋季学期起,小学课程按照小学一二年级每周安排不少于1课时安排课程,三至六年级的课时数保持不变。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开好地方课程,《劳动教育》、《生命教育》、《中华传统文化》等地方课程试点的地区要确保地方课程课时的落实。严格规范作息时间和作业量,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学生在校时间,严禁违规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幼儿园以游戏为主组织教育教学活动,防止“小学化”倾向。要严格规范教学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平行编班,严禁开设或变相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积极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不得以升学率、学生成绩排名作为评价与奖惩的主要标准。严格规范教师行为,在职教师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得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各类收费培训补习班。

五、加强平安校园建设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措施,抓小抓细抓实,确保师生平安。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维修整治和治安巡防工作,坚决防止校舍、教学设备、运动生活设施、拥挤踩踏、交通事故、火灾、溺水、上下学、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广泛开展预防溺水、交通事故、拥挤踩踏、校园火灾、一氧化碳中毒、自然灾害等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开展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邪教、防校园欺凌与暴力,以及法制安全、用电安全、消防、网贷风险、网络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校车安全监管,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要突出抓好学生食堂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伙食质量,让学生吃上放心、安全的营养餐。要大力治理校园欺凌行为力度,加强法制宣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六、加强学籍管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强化学籍管理,制定并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办法,扎实做好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的电子学籍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填报学籍信息系统。做好新生(幼儿)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数据采集质量,保障数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所有新生学籍数据务必于1030日前全部登记入库,做到“应入尽入”。严格转入转出程序,确保电子学籍档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注册为正式在校生,实现“籍随人走、人籍相符”。要加强休学、复学、转学、跳级、留级、境外就读等异动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幼儿转园、离园等操作,及时对学生异动情况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学籍异动处理时限的规定,每次操作(审核)时间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要加强学籍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充分利用好学籍信息系统,定期分析,为“控辍保学”、学生入学升学、异地转接、适龄人口教育规模监测与教育发展等工作的开展,以及教育政策的制定评估提供准确数据支持。

七、落实教育重点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启动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第二期特殊教育行动计划,大力扩充基础教育资源,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基础教育各学段健康发展。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教育质量现代化发展。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全覆盖。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按照城乡搭配、强弱搭配的原则,科学设立学区,促进学区内教学资源共享共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的统一使用。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过于注重考试分数的学生评价方式。全面加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使各个方面教育互相渗透、有机融通、协调发展。支持校外教育发展,建立完善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体系。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大通铺专项规划,确保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的大班额。认真做好教育扶贫各项工作,深入实施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确保教育扶贫有实绩、出成效。

八、加强督导检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开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自查。城区教育局各包点干部将会深入到相应的学校检查开学情况、教学工作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帮助学校协调解决困难,帮助师生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请各中小学校96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全区中小学幼儿园2017年秋季学期统计报表》报我局基础教育股。联系人:陈飞 王泽;联系电话:4887918电子邮箱jnjjg7918@163.com

 

附件:1.2017年秋季学期中小学生回校情况统计表

2.2017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表

3.2017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情况统计

4.2017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寄宿情况统计表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教育情况统计表

6.2017年秋季学期在校(园)农村留守儿童统计表

7.2017年秋季学期残疾儿童入学情况调查表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17829

(网络传输)

江南区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通知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