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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南宁市市区机动车学习驾驶路段的通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3-24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指定南宁市市区部分道路临时作为机动车学习驾驶路段。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南宁市市区各道路上学习机动车,应当在以下道路上进行,其他道路禁止学习机动车驾驶:

  (一)邕武路亚热带研究所门口至林科院门口双向(单程约4公里);

  (二)松柏大道昆仑大道路口至松柏路尾双向(单程约2公里);

  (三)江南大道亭洪路口至白沙大桥底双向(单程约2公里);

  (四)江南大道清川大桥底至罗文大桥双向(单程约5公里);

  (五)江南大道三津村路口至江南大道尽头双向(单程约10公里);

  (六)龙岗大道龙岗大桥至五象大道路口(单程约3公里);

  (七)龙福路全段双向(单程约1公里);

  (八)凤凰路银海大道路口至平乐大道路口双向(单程约2.5公里);

  (九)里建大道永兴南路口至定合路口双向(单程约 5.5公里)。

  二、以上学习驾驶路段的投入使用,应以道路上设置的学习驾驶路段标牌为准,请通行上述道路的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三、在上述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或符合自学用车标准且经检验合格及取得有效期内学车专用标识的自学车辆,并在取得相应资质的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同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除本通告指定的道路外,南宁市市区范围内其他道路禁止学习机动车驾驶。之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此通告为准。市区指定如有变动的,以发布通告并且现场设置交通标牌指示为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