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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印发《江南区201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9-24
 

江重防指〔2015〕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分指挥部:

为做好我城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江南区201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2015924

                    江南区201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强制免疫计划,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重防办〔20155号)要求,结合我城区实际,制订201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疫情应急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防治、科学防控的方针,全面落实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消毒灭源、检疫监督等综合防控措施,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对2015年6月20日前免疫的畜禽及新补栏未免疫的畜禽,一律进行一次全面免疫。秋季免疫工作的重点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和狂犬病等动物疫病。经免疫的猪、牛、羊、犬等动物要全部佩戴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的动物免疫耳标,并规范填写动物免疫档案;全面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产地检疫及防疫监管。

三、目标任务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应免家禽(含肉鸽)进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存栏家禽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牲畜口蹄疫:对所有应免猪、牛、羊进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存栏家畜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三)猪瘟:对所有应免猪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存栏猪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四)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对所有应免猪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存栏猪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五)鸡新城疫:对所有应免鸡实施全面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存栏鸡的免疫抗体合格率要达到70%以上。

(六)狂犬病: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计划,对所有应免犬实施全面免疫,免疫密度力争达到100%。

(七)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如炭疽、气肿疽、猪链球菌病、猪肺疫、牛肺疫、禽出败等疫病的免疫,按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到位。

(八)规模养殖场动物产地检疫:规模养殖场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动物产地受检率达到70%以上,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持证率100%

(九)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十)防疫监管: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定点屠宰场防疫监管覆盖面达100%,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达90%以上。

三、工作进度安排

今年秋季集中免疫时间从8月中旬到10月底结束。1020日至1025日为各镇(街道)自查补漏阶段,1026日至1031日为城区重防办组织抽查阶段。10月下旬开始由城区动物疫控中心进行抗体抽样监测,11月上旬迎接市重防指挥部抗体抽样监测验收。11月中旬组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核,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落实免疫任务。各镇、各街道要及时制订201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把防疫各项任务分片包干到工作组、落实到人,把防疫工作成效列入包村干部、村委干部和村级防疫员绩效考核内容,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春防工作,形成政府牵头,干部带领,农户配合,防治员跟进服务的局面,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防疫经费,加强防疫物资储备管理。依法将免疫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防疫经费早计划、早安排,防疫物资早储备、保供应。城区和各镇、街道都要健全防疫物资发放台帐,实行专人管理,强化保管、发放、领用、报废各环节的工作要全面检查所有冷链设备,保证冷链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疫苗的运输和储存在规定的温度下进行。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群防群控能力。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通过发放防治知识宣传单、免疫通知书、知识讲座、科技下乡等形式,深入村屯、养殖场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防疫知识,增强群众防疫意识,提高群防群控水平。

(四)狠抓关键环节,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各镇、街道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确保镇(街)不漏村,村不漏屯,屯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100%,应免疫畜禽抗体水平达70%以上。要抓住重点区域,对规模场及周边地区、人口密集区、交通沿线、市县(区)边界、历史疫点等重点区域,要重点进行免疫。加强免疫技术培训,指导村级防疫员正确保管、运输和使用疫苗,规范免疫操作,确保免疫效果。要注意发现、收集疫苗免疫副反应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按规定逐级上报。要完善免疫档案,村级防治员主要对本区域畜禽散养户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对每一个养殖场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登记造册备案,特别要做好免疫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

(五)继续抓好示范村、示范点的免疫试点工作。每个镇(街道)建立一个免疫示范村,每个村建立一个示范点,完善免疫档案。重点抓好示范村、示范点、养殖密集地和公路沿线养殖户的免疫试点工作,并按照免疫程序抓好免疫示范村(点)的建设工作,并不断地加以总结和完善。

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镇、街道要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督查力度,特别在秋季集中免疫期间,组织督查组下乡、进村、入场督查指导。城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要加强抗体监测,对动物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强化免疫,确保免疫效果。秋防期间,城区重防办将组织开展督查活动,秋防结束后及时组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抄报:南宁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抄送:江南区重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江南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9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