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bet36365体育在线  江南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首页  机构职能 政策文件 工作动态 人事信息 办事指南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 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公示
江南区土壤改良与培肥示范项目有机肥发放条件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6-07
 

   为推进江南区耕地土壤改良与培肥工作,增加土壤有机质、培肥耕地地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作物产量、产值,增加农民种植业收入。根据《江南区2015年土壤改良与培肥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江农发[2015]41号)文件要求现就江南区土壤改良与培肥示范项目有机肥发放条件明确如下:

    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业或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齐备,有固定的办公和经营场所生产基地城区或镇政府重点农业产业示范基地。 

   二、基地集中连片经营流转土地面积50亩以上。

    三、基地连续稳定生产,具有示范带动当地产业发展作用或能辐射周边农民增收能力的企业(公司)或合作社。

四、重点扶持农业创新产业(富硒农产品、新、特、优、三品一标农产品)和精准扶贫产业基地

   五、优先扶持土地整治项目平整区,因重新翻耕平整土壤耕作层受到严重破坏的。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