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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准备期基金清算工作
来源:南宁市统计局   作者:   时间:2018-05-11
      近日,根据市社保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准备期基金清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社保发〔2017〕134号)文件精神,南宁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要求顺利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准备期基金清算工作。
    准备期清算工作,是指准备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时间与国家规定实施期之间的错后期,即2014年10月至单位正式参保缴费的上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参保范围,经过资格确认,已登记参保并缴清养老和年金个人应缴部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算。清算的内容包括单位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退休人员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应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退休费。
    清算工作,政策性强,跨期长,涉及面广量大,关系到社保基金、单位、个人的权益。为此,人事科高度重视,一是指派专人积极与人社局养老待遇科、征缴科、结算科对接沟通,拷回相关表格和数据,进行仔细核对。二是认真查阅档案、核实清算数据。对表中涉及到的在职、退休、调动、离职人员的缴费情况进行再次核实,确实数据翔实。
    目前,局机关、普查中心、数据管理中心的二级清算表格已经报送结算科,待市社保局、财政局准备期基金结算核算完成,三个单位的社保缴纳和养老发放工作将步入正常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