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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澳瑞特杯”广西跳绳王民间争霸赛江南赛区竞赛规程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8-09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江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江南区文体局、华南城、教育局

    冠名单位:山西澳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赞助单位:舒华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

              柳州飞乔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畅东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乐球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广西新动力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二、时间和地点

    2016 年8月13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江南区华南城交易中心举行

    三、竞赛项目及要求

    (一)单人 10 分钟跳绳,参赛人员男女不限。

    (二)三人家庭 3×60 秒接力跳绳,家庭成员中的父亲、母亲和 子女(男、女不限)各 1 人组合参赛。

    四、参赛办法

    (一)参加对象:年龄在6周岁--55周岁,即1961年7月31日--201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并持有广西籍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的人方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报名:参赛运动员可报名参加 2 个项目的比赛,但每名运动员只允许参加一个县(区)级赛区的比赛。

    (三)参赛要求

    1.参赛运动员应持有2016年6月30日后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且自行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则需在赛前与组委会签定自愿参赛责任书方可参赛;

    2.参赛运动员需在赛前30分钟到赛场检录并热身,组委会安排医务人员监督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的健康状况,如出现意外,有权终止比赛;

    3.纪律要求:参赛运动员需自觉遵守比赛规则,服从大会安排;

    4.身份验证:参赛运动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供组委会核对参赛信息;

    5.服装要求:参赛运动员着轻便装、运动鞋上场比赛,不得佩戴任何饰物和挂件;

    6.器材要求:比赛使用“德育龙牌”跳绳,单人10分钟跳绳项目指定使用钢丝速度绳;三人家庭3×60秒接力跳绳项目指定使用珠结绳,绳长不限。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4—2017年中国跳绳竞赛规则》。

    (二)竞赛赛制:

    1.单人跳绳项目的比赛采用预决赛制;

    2.三人家庭接力跳绳项目直接决赛;比赛出场顺序由组委会赛前抽签决定。

    (三)比赛时间:1.单人跳绳预赛时间为5分钟,决赛时间为10分钟,单人跳绳预赛前八名进入决赛;2.三人家庭接力跳绳项目比赛时间为3×60秒,直接决出前八名。

    (四)跳绳方式:运动员可采用左、右脚交替跳,也可采用双脚同时跳,但采用一种方式后,至始至终采用同一种方式,不能中途变换另一种方式跳;否则,只记一种跳绳方式的次数。

    (五)比赛场地:在开阔平整的地面上画每块 4 米×4 米的场地,标注中心点并在中心点面向观众画一条平行线。

    (六)比赛口令:比赛均通过裁判员统一发口令或播放比赛口令(音乐)的方式进行。

    (七)比赛办法

    1.单人5分钟、10 分钟跳绳:运动员站在比赛场地的中心点,裁判员发出口令后开始摇绳,中途失误可继续比赛,由裁判员记录失误次数,如运动员跳出比赛场地外所跳绳的次数不计入成绩,由裁判员提示其返回比赛场地继续比赛,直至时间结束,该运动员的有效计数为比赛最终成绩;

    2.三人家庭 3×60 秒接力跳绳:参赛运动员按照父亲和母亲摇绳,孩子跳绳——父亲和孩子摇绳,母亲跳绳——母亲和孩子摇绳,父亲跳绳的顺序进行比赛,裁判员发令后,中途失误可继续比赛,记录失误次数。比赛口令:裁判员准备、运动员准备、预备、跳、15s、30s、 45s、换(60s)、15s、30s、45s、换(60s)、15s、30s、45s、停(60s),如运动员跳出比赛场地外所跳绳的次数不计入成绩,由裁判员提示其返回比赛场地继续比赛,直至时间结束,3 名运动员的有效计数之和为比赛最终成绩。

    (六)计分和确定名次方法:在比赛中,运动员摇绳环绕身体360度为完成规定动作一次,在规定时间内以跳绳累计的次数多少记录成绩,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则根据比赛过程中失误次数的多少决定名次,失误少者名次列前,如失误次数再相同,则通过加赛直至决出胜负,跳绳过程中可以停顿。

    (七)违反规定的处罚方法:在报名或参赛过程中出现违反资格规定、冒名顶替、无故弃权、舞弊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本人(队)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对派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八)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书面向仲裁委员会申诉,同时缴纳申诉费100元,如申诉成功则退还,反之不退。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参赛运动员必须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交到江南区文体局201室或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江南区文体局邮箱(jnqwtj@163.com),也可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截止于8月12日18时前,现场报名时间截止于开赛前30分钟;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黄卫国,0771—4887923;

    2.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文体局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颁发获奖证书;

    1.单人10分钟跳绳奖金:第一名6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名200元,第五至第八名100元;

    2.三人家庭接力跳绳奖金: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至第八名300元;

    (二)各项目的第一名授予城区级“跳绳王”称号;

    (三)城区赛各项前8名均获得晋级参加市级比赛的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交通、食宿和差旅等费用自理。

    (三)特殊情况处理

     1.比赛现场设临时医疗组,仅负责处置在比赛过程中出现的运动损伤,情况严重者送医院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2.比赛当日如遇风雨等意外事件无法比赛,组委会有权更换比赛地点以保证顺利完成比赛。

    十、裁判员

    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文体局、教育局统一选派。

    十一、仲裁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附件下载:2016年报名表.doc

          自愿参赛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