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南宁市江南区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及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等七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bet36365体育在线(http://www.www.ucnns.com/index.html)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南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邮编:530031;电话:0771-4820413,电子邮箱:jnsp001@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及推进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我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城区工作实际,成立了江南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城区政府办、城区监察局、城区法制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同时,我城区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完善制度、规范政府自信公开行为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江南区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江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江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江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考核、评议制度》、《江南区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江南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制定印发了政府信息发布审签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等,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对到现场申请的,原则上要求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依据《条例》规定,按市政府统一要求,我们先后二次组织了镇、街道和机关各部门进行培训,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市民申请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市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得到有关的信息。同时在江南区政府信息网的二级网站上建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全部对外公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落实了专人定期公开我城区发布的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为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 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201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950多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8315条,查阅场所公开4600多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在信息公开类别上,机构类为419条,占总数的5%,法规类文件信息862条占10.3%,行政职责类信息562条,占6.7%,业务动态类6472条,占77.8%。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政府公告、政府文件、政策法规、发展规划、人事任免、统计资料等方面的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此类信息,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帮助他们更好地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便民服务上,通过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表格下载、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发表评论等栏目。 (二) 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2010年江南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全新改版,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原先分散的政府信息、办事功能整合在一起,方便市民使用。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下设: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动态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2.公开查阅场所 我城区还在行政中心大厅、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电脑查询、电子显示屏显示、以及印发宣传手册资料等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城区各行政机关自《条例》实施起正式受理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行政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2010年,在档案馆、图书馆接待查阅人员500多人次,查阅政府信息800多件次,在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每周一至周五接受群众信息查阅或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城区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0年度,没有发生过针对我城区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存在不足 2010年城区各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但还存在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要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公开方式、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主动公开力度、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等。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1年,我城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工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进一步落实人员和经费,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完善图书馆、档案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的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布的及时性与实效性,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逐步实现依法公开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增强领导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