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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江南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解读

作者:       来源:江南区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7-06-06 04: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南区防洪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现对《南宁市江南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说明如下:

一、应急预案编制的必要性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规范和指导江南区及各镇、街道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二、预案的编制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九个部分,分别为:总则、基本情况、危险区、安全区划分、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转移安置、抢险救灾、保障措施、附则。

四、其他问题的说明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点多、面广、分散,工作难度大,而且当前还没有有效的预警预报系统,靠实测降雨及目测地质情况决定防御方式和程度,并通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层层落实各级指挥部的报信、报灾、抢险、转移等负责人制度。防御工作关键在基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因此,城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大力开展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雨情、水情监测,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提前转移可能受到威胁的群众,主动避险,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2、采取不同形式,加大山洪灾害防御常识的宣传力度,不同程度地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3、因地制宜,采取一切可以防御的手段。

 

相关文件:南宁市江南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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