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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17年“五一”、端午两节期间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江纪发〔2017〕18号

各镇党委、纪委,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城区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

        2017年“五一”、端午双节将至,根据市纪委《关于严明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南纪发2017〕8号)要求,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净化节日风气,抓实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的各项工作,现就“五一”、端午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城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当前全城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严肃整改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八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粽子等节礼;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和私车公养;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严抓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

       各党(工)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工作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制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通过各种方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等“节日病”问题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坚决防止各种顶风违纪问题的发生。各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又要敢抓敢管敢碰硬,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财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和管理权限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当好表率,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加强监督执纪,强化问责刚性约束

       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守住节点、寸步不让,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现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依托基层廉洁工作站,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监督。要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城区纪委将不定期对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纪律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节日期间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及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31日下午下班前报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1709室)。联系电话:4821384,电子邮箱:jnqjwbgs@126.com

 

                                           中共南宁市江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