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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江纪发〔2017〕25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和城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城区级各双管单位,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

       2017年中秋、国庆佳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节点纠正“四风”,巩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成果,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根据南宁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南纪发〔2017〕27号)精神,现就有关纪律要求进一步重申如下:

       一、严纪律明要求,突出令行禁止

       城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弘扬好作风,凝聚正能量,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购买白酒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私车公养;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发生。

       二、明责任强担当,突出压力传导

       城区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与迎接、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月饼礼品、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等“节日病”早打招呼、早提醒、早预防,进一步重申和强调有关纪律要求。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制止,坚决防止各种顶风违纪问题的发生。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分管范围内主要责任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财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和管理权限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当好表率,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强监督严执纪,突出追责问责

       各镇(街道)纪(工)委、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找准职能定位,坚守责任担当,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对归口监督单位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检查。要深挖问题线索,拓展问题线索渠道,特别是要依托基层廉洁工作站,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监督,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四风”问题。要坚持挺纪在前,紧盯可变现的电子月饼券、可网购的“月饼”提取码、可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结算的“月饼红包”等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新变种,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快查严处。要强化追责问责,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严肃问责。要强化通报曝光,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着力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通知》相关精神,将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江南区行政中心A1709室)。联系人及电话:梁燕4821384,电子邮箱:jnqjwbgs@126.com

 

                      中共江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25日